【同我國的關系】 1949年10月6日,中國同原捷克斯洛伐克建交。1957年3月27日,雙方簽訂了中捷友好條約。1989年11月捷劇變后,中捷兩國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保持和發展了友好合作關系。1992年底捷聯邦議會通過聯邦解體法后,中國政府即照會捷克共和國國際關系部,決定從1993年1月1日起承認捷克共和國,并與其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,同捷聯邦簽署的條約和協定對捷克共和國繼續有效。捷外長澤列涅茨(1993年)、總理克勞斯(1994年)、外長卡萬(1999年)、總理澤曼(1999年)先后訪華。我全國政協副主席葉選平(1994年)、錢其琛副總理兼外長(1996年)、吳邦國副總理(1997年)、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布赫(2000年)、唐家璇外長(2001年)訪捷。
2000年兩國關系發展基本正常。11月,捷副總理兼財政部長麥爾特利克訪問香港、澳門。6月,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布赫率人大代表團訪捷。9月,唐家璇外長與卡萬外長在出席第五十五屆聯大期間會晤。其它重要來往還有:捷國防部第一副部長諾沃提尼(4月)、教育、青年、體育部部長澤曼(5月)、陸軍司令赫拉巴率軍官休假團(10月)、工貿部副部長馬采什卡(12月)等訪華。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葛洪升(2月)、廣東省副省長盧鐘鶴率廣東科技代表團、中國文聯副主席陳曉光率中國文聯代表團、遼寧省副省長劉古田、總后勤部副部長周友良(4月)、民政部副部長范寶俊、蘭州軍區政委溫宗仁率軍事友好參觀團(5月)、文化部副部長李源潮(7月)等先后訪捷。
2001年兩國關系正常發展。捷文化部副部長(3月)、農業部長(3月)、國防部長(4月)、眾議院外委會副主席等相繼訪華。我國臺辦主任陳云林(3月)、唐家璇外長(4月)、政協副主席兼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社總理事會主任白立忱(6 月)、外交學會會長梅兆榮(9月)等訪捷。
2002年兩國關系保持正常發展。我外交部副部長李肇星(2月)、外經貿部副部長周可仁(3月)、國務委員王忠禹(6月)、吳儀(7月)、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王玉慶(9月)等訪捷。捷教育、青年和體育部第一副部長瓦茨拉夫·比茨爾等訪華。
據中國海關總署統計,2001年中捷貿易額為6.15億美元,其中中方出口額為5.23億美元,進口額為9213萬美元。截至2001年底,捷對華投資項目23個,協議投資額為4181億美元,實際投資額為487萬美元。
中國駐捷克大使:唐國強。館址:布拉格6區,佩萊街18號(Pelleova 18, Praha 6)。郵編:16 000。電話:00420-2-24311323(使館),00420-2-33028898(領事簽證處),00420-2-33028872(商務處)。傳真:00420-2-24319888。
捷克駐華大使:托馬什·斯麥坦卡(Tomas SMETANKA)。館址:北京建國門外日壇路。電話:65326902(使館、商務處),65326905(領事處)。傳真:65325653。
1991年7月,“臺北經濟和文化辦事處”在捷登記注冊。1993年11月,捷在臺北設立“經濟文化辦事處”。 2000年,捷臺貿易額為2.88億美元,其中捷方進口2.53億美元,出口3500萬美元。2001年,捷臺貿易額為3.4279億美元,其中捷方進口3.2億美元,出口2279萬美元。
【同中東歐國家的關系】 2000年捷繼續重視發展與中東歐國家的傳統伙伴關系,尤其注重與一同加入北約的波蘭、匈牙利間的協調與合作,同時致力于發展與波、匈、斯洛伐克共同組成的維謝格拉德四國集團的區域合作。2月,由于奧地利自由黨入閣,捷加入歐盟對奧的制裁行動,中止兩國政府間的交往,后逐漸恢復。4月,捷總理出席了在匈牙利舉行的四國首腦會晤,討論恢復四國間合作和在歐洲一體化進程中加強協調等問題。其它重要交往還有:捷總統出席在匈牙利舉行的第7次中歐國家元首非正式會晤(4月)、訪問了斯洛文尼亞(4月)、克羅地亞(7月);捷議會參議院主席(4月)、眾議院主席(10月)、總理(11月)、副總理(4月)、外長(4月)先后訪問斯洛伐克;捷總理赴波蘭出席中歐倡議國組織16國總理會晤(11月);捷外長訪問波蘭(3月)、南斯拉夫(10月)。保加利亞總統(12月)、斯洛伐克總理(4月、5月)、副總理(3月)、克羅地亞總理(6月)、斯洛文尼亞外長(4月)、保加利亞外長(9月)、阿爾巴尼亞外長(10月)分別訪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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