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國出入境須知:
1、所有旅客在抵達曼谷國際機場之前,都須填寫海關申報表,申報攜帶人境的外幣數額,違法者可能會被逮捕、控訴或沒收超額部份的金錢;出人境時可攜帶泰幣金額不得高于五萬銖。
2、盜版著作品不準攜帶入境。合法著作如電腦軟件、美術品等,每一著作品每人限帶一份;嚴禁攜帶麻醉劑、毒品、色情書刊及武器等。
3、泰國曼谷機場內行李轉盤附近裝有藍色免費電話,遇有突發情況,可利用電話與外界聯絡。
4、泰國文化局、野生動物保護局、海關署、泰國政府旅游局、以及泰國大使館、領事館或海外代表辦事處,都可取得關于外匯管制及管制項目規定的手冊。
5、在泰國購買體積較大需特別包裝之佛像、古董、藝術品(小型紀念品除外),一定要先向有關主管機關或商店取得輸出許可證明,以便在離境時提交海關檢查;6、即使是同團隊友、領隊或導游提出之要求,亦不應受托帶行李,以防因夾帶如毒品、槍械等違禁品,觸犯法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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